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1.提供必要信息:
申请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申请人个人需要身份证号码,单位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书:必须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3.技术交底书:
包含发明名称,该发明的技术领域,现有技术情况和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目的和采用的技术方案,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发明进行说明。
3.1 发明名称
名称应简单而明了地反映该发明创造的技术主题。不超过二十五个字。
3.2 所属技术领域
所属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方案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本身。
3.3 背景技术
写明对发明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尤其要引证与发明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引证的文件可以是专利文件,也可以是期刊、杂志、手册和书籍等非专利文件。前者要写明国别、公开号和公开日期,后者应写明文件的详细出处。
3.4 发明内容
针对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用正面,尽可能简洁的语言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写明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发明人应清楚、完整地描述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还应进一步明确哪些技术特征是必要的,即为达到发明的目的和效果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哪些是非必要的技术特征。
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有益效果是指由所述的技术特征直接带来的或者必然产生的。它可以由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便;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有用性能的出现等方面反映出来。对于机械、电气领域的发明,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结合其结构特征和作用方式进行说明,但化学领域的发明,须借助于试验数据来进行说明。
3.5 附图说明
发明人要提供描述发明必要的附图,该附图应依照机械制图标准绘制,能清楚地体现发明点所在,为此可能需要多种视图、剖视图、电路图等来将发明创造的结构特征描述清楚,写明各幅附图的图名,并对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将主要部件用阿拉伯数字1、2、3……统一编号,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必要时要提供有关现有技术附图;附图最好使用电脑制图软件绘制。
3.6 具体实施方式
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应对照附图。包括结构、选材、作用和效果等,必要时可列举多个实施例。